涉襲擊恐嚇女室友 中性打扮警花提訊

【本報訊】二十五歲女警涉在寓所襲擊及恐嚇女室友,四個月後再涉在另一大廈的梯間襲擊對方,因而被控兩項普通襲擊罪及一項刑事恐嚇罪,案件昨於觀塘法院提訊,被告否認控罪,獲准保釋至五月二十三日開審。

事主案發後遷出

控罪指被告李淑妍在去年七月某日,在她上海街的住所內襲擊女事主陳智玲,以及威脅會使陳身體受傷害,意圖令陳受驚。

另外又指她在去年十一月二十一日,在彌敦道某大廈的梯間襲擊陳。

蓄短髮、打扮中性的女被告昨應訊時戴上口罩,期間表現鎮定。

控方透露將會傳召四名證人。裁判官在考慮被告的保釋申請時,特別關注到被告與事主之間的關係,並且透露兩人是相識,同住在案發地點;而辯方則指事主已遷出。

案件編號:KTCC 972/11

女被告李淑妍報稱任職警員。