店員偷錢 揭虛報中大畢業獲聘

【本報訊】中年漢投資失利破產後,向親友借巨款創業,豈料又遇上金融海嘯,在欠債纍纍下,只有中五學歷的他訛稱於中文大學畢業搵工,並成功獲得有書店聘請做推廣工作,但他在工作期間卻偷取書店近一萬元現款,警方接報調查失竊案時,一併揭發他向公司虛報學歷。被告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盜竊和以欺騙手段取得金錢兩罪,獲准保釋至三月八日判刑。

三十八歲被告陸志剛被控去年二月至八月,向基督教文藝出版社有限公司,訛稱擁有大學學歷而獲受聘;另指他在同年八月九日至十九日,在油麻地的文藝書室偷竊九千九百六十元。

創業逢海嘯 舅父追債

辯方求情指,被告只有中五學歷,但曾在政府統計處工作,又做過編輯和電影發行商的推廣。被告在科網公司工作時投資失利,欠債而遭頒令破產。

三年前,被告跟隨舅父當配件買手,對方並借出十萬元讓他創業,豈料遇上金融海嘯敗北。舅父苦苦相逼要他還錢,甚至聲稱不還款舅母將會跳樓自殺。

辯方聲稱,當時身繫破產令的被告難以向銀行借錢,惟有以同居女友名義向財務公司借款十萬元還錢予舅父,被告在生活逼人下才以身犯險,虛報學歷求職。辯方強調被告工作表現不俗,並且出示受害公司的信函,聲稱公司已經原諒了被告。

案情指,書店職員事發時把九千多元現款放在櫃台,但其後款項不翼而飛,店方遂報警。被告之後到警署自首坦認偷錢,並把失款歸還店方。而警方在調查期間,發現被告訛稱在中文大學畢業。

案件編號:KCCC 710/10

被告陸志剛(中)認罪後獲准保釋候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