雷曼中銀苦主首炮作供

【本報訊】區域法院日前以多名雷曼苦主證人供詞不可信為由,裁定一名被控誤導苦主的前中國銀行(香港)員工罪名不成立。碰巧立法會研究雷曼事宜小組委員會,亦會於本周五起分批傳召雷曼苦主出席聆訊作供,頭炮正是中銀苦主。有小組委員會成員擔心,裁決為雷曼銷售銀行提供藉口,透過質疑苦主證詞的可信程度,挑戰小組委員會的調查報告。

作供苦主須符兩準則

調查雷曼事件的小組委員會早前邀請六間雷曼銷售銀行苦主作供,但苦主須符合三大準則中的其中兩項,小組委員會列出的三大準則,包括苦主是首次購買該類產品、首次購買雷曼產品時年滿六十五歲、或因定期存款到期而購買。

小組委員會日前訂出苦主聆訊時間表,包括周五聆訊中銀苦主、三月十八日聆訊花旗、三月二十五日及四月十二聆訊渣打、四月十五日聆訊大新,但暫未見有排期聆訊星展及蘇格蘭皇家銀行的苦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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