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不是區議員應有行為」

【本報訊】李桂芳捲入使用他人地址醜聞,始於二月九日的一封電郵。備受收數公司纏繞多年的苦主陸女士在電郵中說:「我先前已曾致電李桂芳議員,要求她不要再用我的地址借錢,因為這是非法的,而我亦對此事容忍了五年多的時間,但很遺憾,李桂芳議員仍使用我地址向財務公司借錢!這可不是一個區議員應有的行為!」她並說,手上保存了所有銀行及財務公司寄給李桂芳的收數信,隨時可以呈交區議會參考。

屯門區議會主席劉皇發接獲該封投訴電郵之後,二月十日立即約見李桂芳了解事件。劉皇發前日向本報記者說,他曾與李桂芳會面討論事件,但指李桂芳否認有盜用他人地址,又叫記者自行聯絡李桂芳查問。

李桂芳反指受滋擾

二月十日下午,李桂芳透過電郵還擊,反指自己受人滋擾,並報警求助。李桂芳在電郵中說:「可能今年是選舉年,對手又開始對本人滋擾了,昨天我的朋友也收到匿名電話滋擾,因此本辦事處會向劉主席(指劉皇發)匯報後,會報警求助。」該電郵又說,互聯網及街上橫額都有其地址:「何需寄去本人舊居……所以該電郵背後的真正目的是甚麼大家應該明白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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