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角度:打工仔三招抗剝削
僱員面對無良僱主剝削,勞工團體建議僱員可從認識法例、保存證據以及向工會求助,保障權益。勞工團體職工盟秘書長李卓人表示,僱員要自保,免受資方欺壓,需先認識相關勞工法例,如果發現僱主要求僱員無償加班,作出違反勞資條例的事,便應保存證據,例如工卡、編更表等作加班時的工作證明,以便日後向僱主追討。
「但係當法例保障唔到嘅時候,便要靠工會。」李卓人指出,早前有大型連鎖快餐店逼員工簽同意書,企圖扣減員工飯鐘錢,工會發起大規模罷食抗議,透過工運逼該機構撤回有關安排。他說:「所以工友加入工會,先可以增加工人議價能力。」街工的梁耀忠也表示,本港工會應該如其他國家的工會一樣,享有法定地位,可以替工人入稟,追討無良僱主,才能保障工人權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