用紙打傷學生男師守行為

【本報訊】中年男教師處罰考試「肥佬」的學生,對方不但未有遵從,反而出言反駁,教師盛怒下用一疊紙拍打學生臉龐,致其眼鏡飛脫右臉受傷。男教師昨日在觀塘法院獲准簽保守行為,裁判官更告誡指,為人師表不能體罰學生,只可以言語教導學生。

答辯人為五十一歲的鍾少凌,報稱教師。裁判官准許他自簽二千元,守行為十二個月,另付五百元堂費。裁判官告誡鍾,指現時教師只可用言語教導學生,體罰已不恰當。

案情透露,事發時,鍾在香港道教聯合會圓玄學院第三中學任教,十五歲男事主是他的學生,去年十一月中,事主因考試不合格,被鍾要求將答案重寫一次在試卷上以作懲罰。

至十一月三十日,當鍾要求事主交回試卷時,事主稱未有抄寫任何答案,鍾於是責備對方,豈料反被駁嘴,鍾盛怒之下,用雙手舉起一疊紙拍向事主的臉部,事主的眼鏡被打至脫下,右臉受傷。事主其後向母親投訴,及後報警,鍾被捕後,在警誡下承認一時衝動才意外傷及事主。事主最終同意讓鍾簽保守行為。 案件編號:KTMP 199/11

涉體罰學生的鍾少凌,獲准簽保守行為了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