方國珊爭成遺囑執行人

【本報訊】西貢區議員方國珊於○九年捲入一宗興建丁屋糾紛案,遭將軍澳半見村原居民入稟控告,要求她交回另一已故村民的遺產認證書。方國珊昨日入稟高院反控對方,要求高院宣告她是按死者最後一份遺囑指令,成為死者的遺囑執行人。

原告方國珊,被告龐麗娟及俞福順,資料顯示二人為死者遺屬。入稟狀指,死者俞福安○四年四月三日逝世,死者在九八年九月曾立遺囑,委任兩名被告任該份遺囑的執行人,但死者於九九年三月再立一份新遺囑,委任原告為新遺囑的執行人。

案件編號:HCMP 162/1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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