前記者座駕變影子採訪車

曾在亞洲電視當了十一日零三個小時記者的浸大新聞系碩士畢業生,繼前年當街掌摑舊同事被罰款二千元後,因工作不如意,去年再回亞視總台偷了一部新聞採訪車的行車證和一個快易通盒,再造假車牌,將自己的私家車變成「影子亞視採訪車」,但被細心巡警揭發。他昨在九龍城法院承認盜竊和偽造文件罪,自揭患有躁鬱症,獲准保釋至二月十五日判刑。

二十七歲被告廖展宏,承認於去年八月二十四日,在大埔工業邨亞視總台的停車場,偷去一張JV1333的行車證和一個快易通盒,屬亞洲電視的財產,並於去年九月三日,在浸會大學道停車咪錶,意圖欺詐而使用一對JV1333的車牌和一張JV1333的行車證。

案情指,涉案車輛屬亞視新聞部的採訪車,在去年八月二十四日遇上交通意外,其後停泊在亞視總台的停車場,之後無人理會。

至去年九月三日,一名巡警在浸大巡邏時,發現被告登記的紅色私家車上有一對JV1333的車牌和一張JV1333的行車證,但資料與該輛私家車類型不符,經調查後,揭發JV1333的車牌和行車證是貼在原有的車牌和行車證上。

警方於當晚九時許趁被告取車時拘捕他,他在警誡下聲稱是在亞視同意下取走涉案行車證和快易通,並承認在大埔一個車場造了一對JV1333的車牌。警方發現被告曾使用涉案快易通盒,以三十元通過大欖隧道。

曾當街摑舊同事罰款

辯方律師稱,被告於中二時移民新西蘭,在當地名校奧克蘭大學取得學士學位,於○六年回港在浸大攻讀新聞系碩士,並在去年九月修讀教育文憑。被告有良好背景,於○七年十二月加入亞視當記者,但很快便與上司和同事產生誤會被解僱。

辯方指,被告一直欲從事新聞工作,於○八年八月返亞視參加實習記者計劃,但也只做了三個小時。他於○九年八月在街上遇到曾在工作上結怨的舊同事,並且掌摑對方,被罰款二千元。 案件編號:KCCC 403/11

被告廖展宏曾在亞洲電視任職記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