東方屢遭各部門針對

【本報訊】東方報業集團多年來受盡政府各部門刻意針對,遭不同部門機構提出無理訴訟,以至支出巨額律師費及耗費大量人力物力才得以討回公道,就今次平機會事件,東方即使勝訴,但已耗資了一百四十萬元律師費。有證券界人士及香港投資者學會對今次平機會的濫告予以大力抨擊,因為東方作為上市公司,得不到法律保障,最終損害的是一眾小股東。

「成日被人誣告影響盈利」

身兼證券界人士的立法會議員詹培忠直言,贏官司卻要自行支付訟費對東方並不公道,應向政府提出司法覆核,釐清有關條例,以保障傳媒及上市公司,「東方係傳媒又係上市公司,為公眾出聲所以好惹火,如果成日被人誣陷枉告,累積的律師費支出肯定為數不少,自然會影響到盈利同小股東。」他表明,有必要時會向立法會提出有關的跟進問題。

香港投資者學會會長兼世界投資者協會聯盟董事譚紹興亦表示,過去曾經有上市公司因為官司造成巨額支出而影響盈利,累及小股東年終無股息收,他亦不值平機會今次濫告的做法,認為相關條例應作出修改,因為需要同時保障小股東利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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詹培忠表示贏官司要自行支付律師費對東方絕不公平。

譚紹興不認同平機會的濫告做法,認為需作出修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