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港大生匙尖恐嚇非禮獄中過年

【本報訊】出身綜援家庭的青年經努力考入香港大學,惟開學兩個多月他便在住所附近犯下非禮案,尾隨一名少女回家,在走廊向她從後箍頸壓胸,又以鎖匙尖端指着其臉,恐嚇會「刮花你塊臉」,少女最終掙脫報警。涉案港大生昨於觀塘法院承認非禮罪,還押至二月十七日判刑,被告要在監獄度歲。

尾隨事主 箍頸壓胸

今年三月便滿二十一歲的被告黃逸豪,正在港大讀一年級,控罪指他在去年十一月十九日,於藍田德田邨某座的電梯大堂非禮十七歲女事主。裁判官指案情非常嚴重,即使初犯仍須判處監禁式刑罰。

案情指,當晚十時許被告尾隨事主至德田邨,一同搭電梯至二十九樓。當事主步出電梯大堂時,被告突從後以左手掩着她的口,再以右手箍着事主的頸及壓向其胸部,復取出一條鎖匙,用匙尖指着事主的臉警告:「跟住我,如果唔係刮花你塊臉。」事主成功掙脫報警。警方其後翻查大廈閉路電視影帶,同月二十六日在區內拘捕被告。

辯方求情稱,被告與父母及妹妹住在藍田廣田邨,一家四口靠綜援維生,被告一向品學兼優,去年剛升讀大學,他的中學副校長及多名老師,得悉他犯案後均大感愕然,但仍聯署撰寫求情信。辯方又指,被告事發前剛出席中七舊生聚會,席間喝了點酒,不排除受酒精影響犯案。案件編號:KTCC 7597/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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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黃逸豪要在監獄過春節。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