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甩危駕致死罪西醫罰款

【本報訊】二十七歲瑪嘉烈醫院兒科醫生蘇頌良前年九月在東廊駕車,撞倒一輛電單車,導致電單車上男乘客死亡,蘇原被控一項危險駕駛致他人死亡罪,昨獲法庭裁定罪名不成立。裁判官認為,死者之死與肇事電單車當時高速行駛及死者無扣好頭盔均有關,被告的駕駛態度未至於危險駕駛的程度,故改判被告不小心駕駛罪成,罰款四千五百元。

案件編號:ESCC 1054/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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蘇頌良