法庭:商人非禮女侍應表證成
【本報訊】經營鮑魚及龍蝦生意的五十歲男商人,去年趁送貨到餐廳時,涉嫌捏臉和揸胸非禮正躺着午睡的十八歲女侍應,女事主驚醒之後交叉雙手護胸,商人仍攝手入衫內強行揸胸,至事主叫非禮始離去。涉案商人昨被觀塘裁判法院裁定一項非禮罪表證成立,准保釋至本月二十六日裁決。
五十歲未婚被告冼國倫,報稱與胞弟合資經營鮑魚及龍蝦生意,他被控於去年九月十八日,在旺角通菜街一間日式餐廳內非禮十八歲女事主。女事主昨日作供時多次激動落淚,她表示,事發時在肇事餐廳任侍應,知道被告不時會運送海鮮到餐廳,碰面時會打招呼,但並無私交。事發當日下午正值餐廳落場時段,她躺在椅子上閉眼小睡,惟遭被告趁機非禮。
案件編號:KTCC 6356/10


被告冼國倫否認控罪。