Sun角度:廉價充電池可灼傷手機用家

【SUN角度小組記者彭俊榮、李嘉行報道】智能電話耗電量高,很多用家會添置可攜式充電池,以備隨時充電。惟市面售賣的可攜式充電池質素參差,本報將部分廉價的可攜式充電池交予理工大學電機工程學系測試,發現部分電池誇大電量,安全標準亦不達標,部分電池充電時表面溫度過熱,甚至會灼傷用家。理工大學電機工程學系鄭家偉教授及海關均提醒用家,購買充電池勿貪平,應該到有商譽的店舖購買。

功能多元化的智能電話,風靡一眾「潮男索女」,但其耗電速度奇快。近年不少商人看準商機,推出供不同智能電話使用的可攜式充電池,方便用家「去到邊、叉到邊」。可攜式充電池的原理很簡單,內置一塊電池,用家只要先把它充滿電,其後再把它跟電話連接,它便會把儲存的電力,傳送到電話電池。

此類充電池受《消費品安全條例》規管,條例列明在港出售的消費品,必須符合檢定機構訂定的安全標準,亦須在貨品包裝上,以中英文列出該貨品安全存放及使用的方法,違者最嚴重可罰款五十萬元及監禁兩年。

無標示安全使用法

不過,市面仍充斥着不少有問題的可攜式充電池。iPhone用家阮小姐表示,曾以六十元購買懷疑劣質可攜式充電池,幾乎引致意外:「叉咗十五分鐘,個充電池已經好熱,唔知會唔會影響埋部電話!大約再過多十五分鐘,充電池已經無晒電,但我部電話只係充咗唔夠一半電!」她懷疑充電池標示的效力遠低於實際情況,用了一次就沒有再用。

本報在市面巡查,發現有大量不同款式的可攜式充電池,價錢相差頗大,由數十元至六、七百元都有;有些聲稱容量特大,能替電話充電兩至三次,亦有些標榜能快速完成充電。不過,有充電池的標籤已違反安全標準,沒有標明充電池成分,也沒有以中英文標示安全使用及存放方法。

記者將兩枚售價僅數十元的可攜式充電池,交給理工大學電機工程學系鄭家偉教授測試。結果顯示,部分充電池的電量不足所標示的五成,更有標示電量為一千九百毫安培的充電池,僅能輸出約六百五十毫安培的電量,即所標示電量的約三分之一。鄭家偉解釋,一枚合格的電池最少能釋出七成電量,該枚充電池的質量明顯不合格。

數十元電池不宜買

其中一枚在充電期間,表面溫度急升,高達攝氏四十五度,用家若在充電期間觸及充電池,隨時會被灼傷。後來,鄭拆開充電池的外殼檢視,發現其中一個的內置電池包裝出現水泡,不符合安全使用標準。「個包裝起水泡,代表舊電過熱,甚至可能已經有液體流出,一定唔可以再用。」

鄭教授表示,一枚約一千九百毫安培的電池,成本已經要五、六十元,還未包括電路板及外殼等成本,故充電池的價錢絕不可能低至數十元。他提醒用家購買時勿貪便宜,否則隨時得不償失。

海關沒有提供此類有問題充電池的數字,只呼籲用家到有商譽的店舖購買充電池,亦必須留意產品包裝上有否列明安全準則;如用家發現有違規產品出售,就應該立即向當局舉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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可攜式充電池令用家能隨時充電,不怕電話突然無電。 (吳啟偉攝)

部分充電池在叉電時,內裏發出高熱,令表面溫度達四十五度。(設計圖片)

可攜式充電池質素參差,市民購買時勿貪平。 (設計圖片)

鄭家偉教授提醒用家,購買充電池時切勿貪便宜。 (吳啟偉攝)

內置電池的包裝出現水泡,顯示電池已不符安全標準。 (吳啟偉攝)

容乜易爆炸
劉先生
我都有啲擔心,依家就話過熱啫,遲啲容乜易爆炸,買呢類產品嗰陣,都會小心啲。

伍先生
我會去一啲有商譽嘅舖頭度買,同埋會揀番啲大牌子,唔會貪平亂咁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