講真話:河水不犯井水
我早前說過,北京的港澳工作在過去十幾年負面作用多過正面作用,原因有兩個:第一,港澳工作幹部已經變質,形成一個龐大利益集團;第二,香港與內地之間不同的文化、價值觀和制度的碰撞。
關於第一個問題,我絕對無意批評港澳工作的幹部們,因為世界上任何一個組織,當進入到一個比較成熟階段的時候,必然會考慮到自身的利益,自然就會轉化為一個利益團體,所以這是一個正常現象,不能說是港澳幹部的錯。不過,中央政府有責任管好港澳幹部團隊,不要讓這個集團的利益影響到他們的工作。關於第二個問題,現在就有一個活生生的例子,港澳辦主任王光亞日前叫香港「井水不犯河水」,不要插手趙連海事件。
從港澳辦主任的角度,從中央政府的角度,這樣講絕對無錯。這句話是江澤民首先提出的,它可說是一國兩制、港人治港的其中一個重要原則。問題是,基於內地的文化和價值觀,這句話在內地行得通,但在香港,一個極度開放自由、尊重人與人之間感情的社會,對內地發生的事情,大家作為中國人,一定會有強烈反應。所以,港區全國人大代表代表香港人向內地表達一些感情和心情,是必然發生的事情。
面對這個問題,北京可以少做些便應少做些,可以給特區政府來做的便給特區政府來做,讓內地與香港保持一定的距離,這就是河水不犯井水。我講的河水不犯井水是應該做而又做得到的,王光亞所講的井水不犯河水卻是完全做不到的,所以他只會愈多講愈失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