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報巡查未註冊中成藥賣通街

【專案組報道】 兩周前實施的《中醫藥條例》規定出售的中成藥必須註冊。雖然由周一嶽統領的衞生署巡查隊伍,聲稱至今未發現有人違規賣中成藥,惟本報在藥房、攤檔、雜貨店及拍賣網站搜羅的二十五款中成藥,均獲證實全都未經註冊,有的屬水貨,追查下更揭發有未註冊中成藥,在包裝印有「香港政府註冊」的字眼,企圖魚目混珠。

印「香港政府註冊」圖魚目混珠

本報記者日前在攤檔、藥房、泰國及印尼雜貨店,甚至在拍賣網站,搜羅二十五款中成藥,均獲證實未經註冊在港出售。本月十一及十二日,有屋邨商場臨時攤檔出售一款有中藥成分的皮膚膏,包裝印有「XXX香港政府註冊」,產品附上印有藥膏製造商及代理藥行的卡片,驟眼令人以為藥膏已註冊。

記者以顧客身份致電製造商,對方承認皮膚膏向署方申請註冊被拒。至於其中三間代理藥行,有兩間的店員均指只要出示卡片或說出藥名,便會向顧客出售產品;另一間則暗示記者先到店舖,待店主安排。

另方面,部分泰國及印尼雜貨店也有出售中成藥水貨,記者於雜貨店發現其中十多種中成藥,包裝上沒有註冊編號及香港代理商資料,只印有印尼文或泰文說明,而當中六種中成藥,雖然在註冊中成藥名單之列,但記者向代理商查詢,對方表示該公司在港代理的中成藥,會在包裝印有代理商名稱、註冊編號。代理商指出,不清楚有關產品來源,但估計屬水貨,並指使用水貨藥物後如有不適,代理商不會負責。而在拍賣網站方面,本報向署方查詢其中五款於網站出售的減肥及除疤中成藥等,均未有註冊。

立法會衞生事務委員會委員李華明直斥當局執法不力,因攤檔及網站等也有售賣中成藥,當局不應只巡查中藥商。

Money18 新功能「18好路數」為你預測心水股票升跌機會率

法例規定店舖只可出售已註冊的中成藥,惟本報在市面搜羅的中成藥全未經註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