愚忠姪兒囚四月

愚忠姪兒囚四月

【本報訊】 甜品店廚工替涉嫌經營賣淫場所的叔叔租下單位,讓對方匿藏逃避通緝,廚工昨於九龍城法院承認一項意圖作出妨礙司法公正的行為罪,辯方求情指被告因難拒長輩請求才犯案。裁判官判刑時則指被告的行為屬愚忠,判被告入獄四個月。

二十七歲被告陳劍豪,被控在今年四月二十七日至六月二十六日期間,在得悉他的叔叔陳德楊(四十七歲)被廉署通緝下,仍協助陳在紅磡租用單位,從而令陳逃避廉署拘捕。

涉經營淫竇行賄警長

案情指廉署自○八年懷疑陳涉嫌經營賣淫場所,並向一名警長提供利益,作為警長向陳通風報信的報酬。廉署與警方今年四月拘捕十二名疑人,並通緝陳。廉署至今年六月在紅磡一酒樓拘捕陳。

同案另一名被告何道揚(四十歲)亦被控同一罪名,何否認控罪,案件押後至明年一月二十五日開審。 案件編號:KCCC 5276/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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被告叔叔陳德楊一度被廉署通緝。(資料圖片)

被告陳劍豪被判入獄四個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