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刀集:議員護高官

如刀集:議員護高官

當官的人,官運亨通時,實行官官相惠,所謂與人方便,當然包括不擋人財路,亦即廣結善緣。一旦為官犯錯,出事之後,小市民叫他下台,搭救的也就是這張平素建構的人際網,企望積得一點人情眷顧,不至於眾人皆曰可殺!這種關係,老百姓有鮮活的形容,叫官官相衞。

高官當此情景,兀自慶幸,以為飽積陰德,平素織網之功沒有白費;也不想想,倘沒有當日官官相惠之情事,今日又何需官官相衞!相惠、相衞,實則互為因果。

官場自有官場文化,為官的為政府辦事,要說一官衞一官,還可理解;但老百姓以為,當議員的又不是當官,是為市民服務。立法會一輪調查之後,處分不了退休後榮華富貴的當事人,然後說責任重大的高官也罪不致下台,即是叫市民接受高官道歉了事。那相衞的,其實不止官員,更包括議員。

高官批核退休轉職,如果不「疏忽」,不囿於官場文化,處事稍作嚴謹,那當事人要獲得「延後利益」,也不會如現時般合法化;議員們調查之初,想要看的是當事人有否涉嫌利益輸送;但厚厚的報告出來,卻反映責任在於高官,對可能的利益輸送視而不見,使混帳的轉職有了清白的正常程序。要不就是這個轉職審批制度名存實亡,僅是門面工夫;要不就是所謂疏忽,卻不過是官場文化作祟。

議員袒護高官,一面是當初調查目標不見得是高官,一面是興許當慣了議員,以為自己是半個高官;所謂物傷其類,竟生出官官相衞之情!

徐傑昌