花園街縱火被告疑另涉四案

花園街縱火被告疑另涉四案

【本報訊】旺角連環縱火案,日前被捕男子昨解往九龍城法院提訊,控以一項縱火罪。控方透露被告涉嫌損壞花園街八十個攤檔,事件造成最少十五萬元財物損失及七人受傷,又指被告疑涉四宗在旺角及深水埗的縱火案。被告現還押至明年二月八日再訊。

三十二歲被告江志聲,報稱廚師,並無案底。控罪指他在十二月六日於旺角花園街二二二號外的二九九號排擋,用火摧毀屬朱潔嫺的毛拖鞋貨物;他暫毋須答辯。

控方昨在庭上申請將案押後,以便警方向涉案檔主查詢、翻查閉路電視錄影帶和索閱法律意見。辯方回應裁判官查詢時,指被告沒有精神病紀錄,律師與他會面時,他亦沒有異常表現;辯方沒有保釋申請。

立法會食物安全及環境衞生事務委員昨就花園街三級火善後工作進行討論,委員李華明建議應將慘劇「轉危為機」,進行美化街道工程及統一攤檔間隔,以防慘劇再發生。

案件編號:KCCC 5447/10

涉嫌縱火的被告江志聲,昨被押到法院應訊。