慣袋百萬現金 油商變賊獵物

慣袋百萬現金 油商變賊獵物

數名劫匪疑覬覦經營油躉男商人常懷過百萬元現金在身,涉「踩線」計劃逾月,準備用電槍搶劫商人,惟不知黃雀在後,計劃早已被警方洞悉及監視,結果劫匪一動手即一網成擒。其中三名涉案男子被控一項串謀搶劫罪,案件昨於高院開審。

被告依次是黃連鴻(五十二歲、的士司機)、潘肇偉(五十四歲、無業)及王啟陽(四十五歲、無業),被控在去年六月一日至八月四日期間,串謀李包全及其他人等,企圖搶劫五十四歲男事主黃章可。黃連鴻另被控一項無牌藏槍罪,控罪指他在去年八月三日,於西環一快餐店內藏有一支電槍。

事主黃章可供稱,其公司用油躉向船隻出售燃油,客戶全以現金找數,一次款額可達三百萬元。他習慣用旅行袋載款帶返西環的辦公室,一直不知道自己已成為匪徒的目標。

警早知悉 截停拘捕

而在控罪中提及的李包全(五十五歲),在開審前已認罪,他昨出庭頂證同案被告時指,多年前經鄭姓朋友認識事主。他知事主「生意很大」,鄭更告知他獲事主給錢放債,但事主作供時則否認有放債一事。

李又指在○七年認識首被告,去年初他借了二萬多元予首被告,並介紹鄭與首被告認識。首被告借錢後去如黃鶴,至去年七月二人街頭巧遇,首被告聲稱手緊無錢還,還問李「有冇路數」。李將事主資料告知首被告,並帶他去事主泊車的地方辨認事主座駕。首被告當時答應若成功搶劫事主,除還款外還會給李「茶錢」。

控方開案詞續指,首被告敲定搶劫事主後,李包全再帶他前往事主辦公室附近「踩線」,但他們不知行劫大計已被警方知悉。三名被告決定去年八月三日下手,當日他們另一同黨一直乘的士跟蹤事主,事主在鯉魚門收款後,身懷一百五十多萬港元及二十萬元人民幣駕車回公司。警方中途採取行動,截停的士拘捕該名同黨,同時亦拘捕在事主公司樓下快餐店伺機行動的三名被告。 案件編號:HCCC 136/10

事主黃章可稱當時不知自己是行劫目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