積犯持報失紙借錢兩呃區議員

積犯持報失紙借錢兩呃區議員

中年騙徒於兩年前以借錢應急為名,向多名葵青區區議員及好心市民騙財,被判監十三個月,當年受騙的包括區議員梁偉文。他於去年出獄後重施故技,騙取梁及另一葵青區區議員雷可畏各一百元,事後遭梁的助手認出,梁、雷兩人遂報警。警方調查發現,他曾先後二十次到不同警署虛報遺失財物,並利用報失紙在街頭向好心途人騙財。他於上月在街上遇上警方截查時被捕,昨在荃灣法院承認十項欺詐和兩項誤導警務人員罪,判監十個月。

控罪指,四十三歲被告梁偉棠在今年四月二十二日及二十七日,先後向葵青區議員雷可畏及梁偉文訛稱遺失個人物品,騙去他們兩人各一百元。被告在去年十月二十六日至今年九月二十二日,以相同手法,騙去八名不知名人士各一百元。十名事主共被騙一千元。被告又在今年八月四日和九月二十二日,先後在觀塘警署和中區警署訛稱遺失個人物品,誤導警務人員。

借$100車費 兩區議員中招

案情透露,被告在今年四月二十二日下午五時半,到雷可畏的區議員辦公室,訛稱自己遺失鎖匙,需借一百元作車費,以便到大欖找弟弟借鎖匙。被告聲稱會在翌日還錢,雷不虞有詐,遂借錢給被告,但被告其後失蹤。

被告在同月二十七日下午四時許,又到梁偉文的區議員辦公室,以同樣藉口騙取一百元,並稱兩小時後可還錢。被告得手後離開,梁的助手及後認出被告是在兩年前騙去梁五百元的騙徒,於是通知梁,梁再轉告雷,兩人其後報警。

警方發現被告在去年十月至今年九月,涉二十宗虛假報失案。今年十一月三日,被告在街上被軍裝警員截查時被捕。他在警誡下承認向警方虛報遺失財物,並用報失通知書向途人借錢。

辯方律師求情稱,被告已婚,其妻子是內地人。他已失業要靠積蓄維生,加上被告認罪可節省法庭時間,希望輕判。裁判官最後判被告即時入獄十個月。

被告其實早有前科,並於○八年七月至八月期間,先後到不同葵青區區議員辦事處、診所和店舖,訛稱遺失銀包,借錢應急而騙財,成功騙取共四千一百多元。當年中計的區議員包括梁偉文、梁玉鳳、譚惠珍和徐曉杰等。被告同年在荃灣法院承認十二項以欺騙手段取得財產罪,當時被判監十三個月。

案件編號:TWCC 3192/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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葵青區議員梁偉文兩度遇上同一騙徒行騙。(資料圖片)

被告梁偉棠認罪後即時被判監。(資料圖片)

雷可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