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打長擊:做公民的代價太大了

短打長擊:做公民的代價太大了

經濟學家吳敬璉在《中國改革》撰文談中國的新中等階層:現在有許多進入中等階層的人,忘掉公民責任,沒有認識到如果不能把國家體制搞好,個人生活取得改善和進一步提高完全沒有保障。

不過,在內地你想做個盡責公民,說不定會惹來無窮煩惱,甚至身陷囹圄。趙連海作為三聚氰胺奶粉受害者家長,他維權不成,反因「尋釁滋事罪」被判有期徒刑兩年半。趙連海為部分受害兒童家長討回公道,他怎會是尋釁滋事呢?

維權過程中有段插曲,○九年發生的李蕊蕊案橫生枝節。當年八月三日,二十一歲安徽女青年李蕊蕊進京上訪被截訪,八月四日凌晨在北京市豐台區聚源賓館內被看守人員強姦。據趙連海陳述,他聽聞消息後趕去營救,一方面協助李蕊蕊成功報案,一方面通知記者報道。這樣一個從未忘掉公民責任、深明「如果不能把國家體制搞好,個人生活取得改善和進一步提高完全沒有保障」的公民,明明是在履行公民協助司法機關打擊犯罪的義務,可是趙連海卻被指控「利用社會熱點問題,以報案為名,煽動糾集多人在北京市公安局大門東側聚集起鬨鬧事,嚴重擾亂該地區的社會秩序」。

真是欲加之罪,何患無詞!在一個人治的社會、法治不彰的國度,做一個正直的公民,代價太大了。法治的基本原則是:對公民權利的享有而言,法無禁止即允許。如今,像趙連海這樣的公民卻被定格為「尋釁滋事」,試問如何服人?

洪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