餵少主飲尿印傭重囚九月

餵少主飲尿印傭重囚九月

【本報訊】初來港工作的印傭聲稱為令四歲男少主聽話,遂依從同鄉指示在馬桶舀尿溝水予對方飲,少主喝了一口因異味而抗拒。涉案印傭昨在觀塘法院被裁定施用殘害性物品罪成,裁判官直斥被告辯稱以「家鄉土法教孩子」是「作古仔」,根本唯一意圖是加害少主,行為是無愛心兼非常惡毒,重判她入獄九個月。

辯稱為令孩子聽話

二十六歲被告Mariyatun,在家鄉育有一對子女,她被控一項為使人身體受嚴重傷害而施用殘害性或有害性物品罪。案情指被告今年三月五日獲盧姓男僱主聘為家傭,負責照顧其四歲兒子。今年四月二日下午二時半,盧的外母拿水樽讓孫兒飲水,他飲了一口稱有異味拒再飲,外母聞到水樽有尿味質問被告,被告稱不知道。下午四時半,被告突向盧的外母承認在水樽中溝了尿液,並不停道歉,外母晚上告知女兒及女婿事件後報警。被告向警方稱,入職以來與不聽話的少主關係疏離,有同鄉女傭教她舀自己的尿餵少主,對方會變得聽話,被告遂照做,聲稱無意傷害少主。

僱主盧先生一家四口昨到庭旁聽,盧受訪時指難以接受被告的荒謬解釋,盧太則對判刑滿意,她稱不會再請印傭。

案件編號:KTCC 2483/10

涉案印傭被法官斥責行為非常惡毒。 (資料圖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