昔日法庭

    官率陪審團視察擲鏹現場
  • 官率陪審團視察擲鏹現場

    【本報訊】銅鑼灣投擲鏹彈案昨續審,主審高院法官昨日上午十一時許帶領控辯律師、陪審團,前往銅鑼灣駱克道案發現場實地視察。期間被告盧證濠(二十四歲)在多名懲教人員看管下,被笠頭及以鐵鏈鎖住腰間到場,向各人指示他擲通渠水樽的位置。眾人在涉案唐樓逗留約一小時後,才由專車接載回高院。之後控方傳召醫學專家指化驗結果顯示,被告投擲之通渠水,是濃度達百分之九十八的硫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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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案件編號:HCCC 135/10

    法官昨帶隊到現場視察,被告盧證濠(蒙頭者)也被押往同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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