女港商揚言中聯辦自焚抗議
女港商揚言中聯辦自焚抗議
【本報訊】在上月企圖到深圳法院門外自焚的五十六歲女商人鄭淑玲,前日擬再往當地追討獲法院判勝訴所得的一千二百五十萬港元時,竟然遭沒收回鄉證,令她不能再踏足內地。鄭淑玲昨表明對此深感不滿,將向中聯辦、港府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求助,並警告若周五前不獲發還回鄉證,下周一將偕妹妹到中聯辦自焚抗議,並責問道:「人民哪有尊嚴可言!」
鄭淑玲為印尼華僑,一九八九年向親友借款二百萬美元到內地與合夥人經營錄影帶生意,但其後雙方鬧糾紛,她在內地入稟向合夥人追討一百六十萬美元(約一千二百五十萬港元)投資款項,九八年獲判勝訴,但鄭指負責執行判決的深圳市中級人民法院,十二年來沒有依判決執行查封公司、拍賣資產等程序,更於二○○三年時以「內部指令」為由終止執行,令她一直未能取得勝訴應得的款項。
盼港府介入
多年來追討不果,令鄭淑玲感到絕望,上月底她曾到深圳中院門外企圖自焚,遭十多名公安制止及帶到中院。及後,深圳中院向她發出恢復執行通知書,並相約前日下午到中院面談相關事宜。
前日,當她擬再往深圳時,卻遭沒收回鄉證,未能入境。她指公安一度拒絕讓她打電話,「佢哋話要收就係收,解釋唔到!叫我問發證機構!」她只能折返本港,再致電深圳中院,對方向她稱與公安機構分屬兩個部門,未能介入。
「我希望他們賠償給我,讓我有錢還給我的親友!」鄭淑玲與妹妹現居港,妹妹打工維持生計,她們明日擬到中聯辦申訴,「若果周五前不發還回鄉證,我們兩姊妹就下周一到中聯辦自焚!」協助她的港人申訴機制大聯盟成員薛寶仁稱,將去信中聯辦、政制及內地事務局求助,盼港府介入事件。
鄭淑玲哭訴十多年來,到內地多個地方求助,仍未能取回應得的款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