短打長擊:食品安全危機難化解

短打長擊:食品安全危機難化解

內地的假毒食品假到匪夷所思,你想得出的,可以假;你想不出的,也可以假!最近,東莞虎門當局搗破一個生產假鹽的地下工場,工人將工業鹽加工包裝後,冒充食用碘鹽在市面出售。本港醫學界指出,工業鹽含有過量金屬,長期食用會造成慢性中毒、孕婦流產、兒童弱智。

二○○八年發生三鹿奶粉事件後,內地翌年有了首部《食品安全法》。二○一○年,最高法院、最高檢察院、公安部和司法部又聯合發布了一份《關於依法嚴懲危害食品安全犯罪活動的通知》,煞有介事指出,對於危害食品安全犯罪的累犯、慣犯、共同犯罪的主犯、對人體健康造成嚴重危害以及銷售金額巨大的犯罪分子,要堅決依法嚴懲,罪當判處死刑的,要堅決依法判處死刑。

然而,假毒食物依然猖獗,一方面是一些地方政府和監管部門以「維穩」的名義保護所謂「重點企業」,大事化小,小事化了。有學者指出,食品安全事件一浪高過一浪,民意以及政府都認為關鍵因素在於食品生產經營違法犯罪成本太低,因此對刑罰手段尤其是死刑寄託了太大希望,過分誇大了死刑的一般預防功能;三鹿奶粉事件中有兩人被處死,但不到一年,三聚氰胺奶粉又捲土重來,就是明證。在市場經濟亂象中,暴利時時引誘「民不畏死」,民不畏死,奈何以死懼之?

假毒食物愈假愈兇,再這樣下去,消費者對監管者的信任必然動搖,相關企業在民眾心目中的評級亦會持續下滑,進一步加劇互不信任的社會生態;如此,恐會造成企業家、政府、消費者三輸局面。

洪戈