驅鬼性侵案事主被指援交

驅鬼性侵案事主被指援交

【本報訊】 中年司機涉藉詞驅鬼誘騙少女三度性交及兩度強姦案昨在高院續審,辯方盤問二十歲女事主X時,指她所講的「驅鬼法事」全屬子虛烏有,直指她濫用毒品,兼從事援交活動,為錢自願獻身予被告。X強烈否認,並激動稱自己沒有「做雞」。

五十二歲被告周錦華的代表大律師盤問X時,指X經朋友介紹認識綽號「華哥」的被告後,便向朋友表示她欲接客搵快錢,打聽被告有沒有客路。

稱「法事」期間不開心吸毒

辯方又指X認識被告後,不但要他請吃三餐,還經常問他借錢,每次兩三百元。惟因X已欠被告近一千元,被告拒絕再借,X遂主動提出給被告「扑一鑊」抵數,並立刻自行寬衣解帶挑逗被告,結果二人性交,被告之後給她二百元。而之後數次性交均屬上述情況,「驅鬼法事」則是X虛構出來。X激動否認,她強調「冇借過佢(被告)一分一毫」,又聲稱「如果我係雞,又點會去報警,同埋依家咁內疚?」

辯方亦就X日前承認買毒品之事提出質問,X起初表示在「法事」前從沒接觸毒品;但至辯方出示她的醫生報告,指她曾向醫生承認○八年起便有吸毒,當中包括大麻、冰、K仔和搖頭丸等,此時她才承認,但指在去年五月後便沒再服食。她又強調並無毒癮,只是在「法事」期間很不開心才吸毒。 案件編號: HCCC 8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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