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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的士司機恐嚇殺警囚10月

的士司機七年前因寄信恐嚇火燒社會福利署而惹上官非,惟他一直指稱負責處理該案的警務人員疑濫用權力,多年來不斷致函特首投訴均不獲受理,今年他兩次寄信予警務處處長,聲言要殺死無辜警員報復而再被捕,他日前在區院認罪,昨被判監十個月,他聞判後當場暈倒,需送院治理,其妻與兩名女親友則表現激動,散庭後不斷呼天搶地,並突然跪向案件主管,又揚言會跳樓自殺。

五十一歲被告王潤穩承認兩項發送威脅殺人信件罪,法官判刑時表明不接納被告的求情說法,指犯本案是與他的本性不符。法官指被告○三年寄信威脅要火燒社署辦事處,因刑事恐嚇罪被判緩刑後,再在本案重施故技,並使用更嚴重方法,聲言要殺警員圖達到目的,他除發信外,更打電話加強恐嚇。

法官表示,若被告堅信自己當年遭誤判,應循正常渠道投訴,而非威脅要殺死無辜警員,並強調無人可以自行執法。考慮過被告的健康狀況,將他判以上刑期,並要在監禁期間接受精神治療。

女親友哭鬧揚言跳樓

被告聞判後在犯人欄突然暈倒,法庭需即時召救護車將他送院治理。被告妻子和兩名女親友見狀,立刻上前到犯人欄大哭大鬧,咒罵負責本案的警方案件主管和主控官,又突然一同跪向案件主管,其中一名女親友更聲言要跳樓,最終她們擾攘近半小時後始離開。

案情指,被告在本年五月十八日和六月十五日,兩度寄信予警務處長,內容指他在七年間投訴警隊高級督察周偉彬在案中疑濫用權力,但一直未獲受理,要求警方在限期前處理,否則他會以血和命對抗及殺死無辜警員。 案件編號:DCCC 873/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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