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2010

「人權鬥士」大狀屢與政府對着幹

【本報訊】資深大律師戴啟思(Philip Dykes)今次為立會提供是否有廢法權的獨立法律意見,在英國出生的戴啟思可謂大有來頭,七七考獲律師執照,八五年到港任職前律政署,九一年離開政府私人執業,九七年成為資深大律師,○五年當選大律師公會主席,是回歸後首位外籍主席。

戴啟思有「人權鬥士」之稱,任職律政署期間參與起草《人權法》,曾是香港人權監察的活躍成員,多次在法庭與政府對着幹,最著名一役是代表公屋居民盧少蘭提出司法覆核阻止領匯上市,還有代表被誤指無證而無辜入獄的林巧英控告政府、代表公務員挑戰政府立法減薪、以及成功將男同性戀者的合法肛交年齡由廿一歲降至十六歲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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