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9/10/2010

葉劍波串騙1.8億囚七年

海域集團前主席兼息影女星傅明憲前夫葉劍波,偕同胞妹葉蘊鋒等六人就串謀詐騙及處理犯罪得益等罪,昨在區域法院判刑,葉氏兄妹分別被判監七年及六年,另分別被取消董事資格十年及八年。案件涉款高達一億八千萬元,法官昨兩度強調,葉劍波現時的刑期已是區院判刑上限,但仍不足以反映案件的嚴重性及葉劍波應受到的刑責。葉氏等人昨日的判刑,為擾攘四年多的海域「爆煲」事件暫畫上句號。

案中共六名被告,涉及十三項控罪,經八十多天審訊後,六人上月中被裁定罪成,除葉氏兄妹外,其餘被告分別被判監三至六年不等,其中海域前項目總監葉偉麟亦被取消董事資格八年(詳見附表)。由於葉劍波自○七年九月由內地回港被捕扣押起計,至今已近三年,相信這段扣押時段可在現時刑期中扣減。

官責違誠信損港國際形象

法官昨判刑時指出,本案涉及複雜的交易、很多假會計文件及合約,整個詐騙計劃非常周詳,控方需動用大量人力物力調查。案中海域高層的所作所為,嚴重違反誠信,且動搖公司股東及公眾信心,更令香港的國際形象受損。法官又斥責,這些蒙騙股東及公眾有關公司財務狀況的行動,是由身為上市公司主席的葉劍波所發動。

法官宣讀判刑時,葉劍波稍為皺眉,但整個過程表現平靜,其餘被告則神態緊張。各被告的大批親友到庭旁聽,聞悉判刑結果後,部分親屬忍不住當場落淚,並且聚集庭外互相安慰。案件主要涉及海域集團涉案時的兩家附屬公司海域建業及僑立精細化工、宣稱在○五年十一月及○六年三月的兩宗購買機器「交易」。海域建業聲稱向獨立第三者偉鴻行購買機器,但是偉鴻行實際上是葉蘊鋒與葉偉麟指示而成立,並且非獨立第三者,而海域一方未付的貨款大部分輾轉流入葉氏兄妹所持公司。

民事索償1.3億案將繼續

至於僑立精細化工,其購買機器的貨價被誇大,部分貨款被轉回僑立作償還予盤谷銀行債項之用。

海域集團九七年上市,原為基金愛股,至○六年初稱為配合發債而更換核數師,改聘有名氣的羅兵咸,本打算提升集團形象,但結果卻發現帳目有異樣,再引進德勤任為獨立第三者獨立核數,結果問題愈揭愈多,失款以億元計,證監會及警方商罪科其後介入調查。

隨着本案審結,海域案刑事方面算是塵埃落定,隨之而來的是民事訴訟的後續,德勤昨日即時以海域附屬的清盤人身份公布,早前已向葉氏兄妹等就一億三千六百萬元採購機械事件失職展開民事索償,但索償案因為要等待此刑事案判決結果而暫緩,現時該民事案可繼續進行。

案件編號:DCCC960/2007、551/0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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