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0/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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商人涉以工程總款5至10%賄歐文龍

【本報訊】澳門消息:運輸工務司前司長歐文龍貪污案涉及商人行賄部分昨續審,廉署證人供稱,兩被告商人林偉及陳連因向司長辦公室遞交工程申請手續前後,均與歐文龍密切通電及會面,交流申請進度。當有關的工程獲批後,歐文龍便收取被告涉及工程總款的半成至一成賄款,歐將雙方的會面紀錄時間、地點及收受賄款金額情況,簡記在行事錄及「友好手冊」內,成為案件重要證據。

廉署高級調查員姚富泉供稱,林偉每當有工程申請,都會直接向歐文龍司長辦公室提出。據廉署查獲歐文龍的行事錄及友好手冊,加上酒樓的宴會紀錄,顯示林偉提出工程申請前後,林、歐兩人均會密切地通電話及會面。歐文龍曾在行事錄記下「如果土地申請有雙胞胎如何處理」及「石油氣中途倉負面報告如何拆招」的字句,顯示林、歐會面商討解決換地時遇到的阻滯。

下午聆訊由廉署高級調查員陳昇海作供,他調查另一名被告陳連因涉嫌在荷東體育館、華士古停車場及塔石廣場工程中向歐文龍行賄。陳昇海稱,調查時發現陳連因提出工程申請時,便與歐文龍交往密切。廉署除在友好手冊發現有關工程簡稱、賄款金額和剔號,亦在歐的夾萬內,搜出相若的賄款。案件下周二續審。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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