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8/10/2010

邱騰華「假讓步」隨時得逞

港府在堆填區擴建問題上急轉軚,在「威嚇」立法會無權廢除有關法令後,環境局局長邱騰華前晚又突然將法令生效期押後十四個月。多名議員「踢爆」邱騰華其實是「假讓步」,押後議案一旦通過動議,法令便會在二○一二年一月「自動波」生效,立法會及居民都無法阻止。議員最後堅持廢法,但由於部分功能界別議員態度軟化,預計廢法議案會在分組點票下否決,令政府的「假讓步」奸計得逞。

負責審議法令的立法會小組委員會昨午緊急開會,討論當局的押後生效日期議案。邱騰華解釋,今次突然「讓步」是因為有議員提出,希望有時間評估除臭措施成效。但不同黨派的議員都反駁,一旦通過押後議案,屆時不論臭味問題能否解決、當區居民是否接受擴建或者繼續反對,法令仍會自動生效,立法會再無法阻止。

難保證除臭成效

自由黨主席劉健儀表示:「若果十四個月後做唔到(除臭),係咪二○一二年前立會仲可以廢除改變?定係十四個月之後,就話係呃我哋,我哋受呃?」專業會議議員何鍾泰更直斥當局建議是「過咗海係神仙」!

邱騰華未有否認擴建日期將自動生效,僅稱立法會仍有「王牌」把關,可在財務委員會否決當局的擴建工程撥款申請。他承認難以保證除臭措施成效,「可能有啲有成效,有啲冇」,又拒絕承諾可於二○二○年關閉整個堆填區。民建聯議員陳克勤反駁:「市民畀我哋監察政府,要去到財委會把關,呢樣嘢係咪足夠?」工聯會議員葉偉明更批評當局企圖卸責:「唔批錢畀你,變咗係我哋責任,唔係你哋責任,點解反過來要立法會承擔呢個責任?」

料功能界別「轉軚」

各黨派議員最終通過繼續由主席陳淑莊,代表整個委員會提出廢法議案,待立法會主席批准後在下周三進行表決。不過,由於表決次序不利立法會,加上部分原先支持廢法的功能界別議員態度軟化,預計廢法議案極可能在分組點票下否決,令議員被迫支持當局的押後生效日期議案。日前堅決支持廢法的專業會議議員劉秀成就表示,現在既然有其他選擇,未必一定要支持「推倒重來」。

陳淑莊建議,一旦廢法議案被否決,會要求臨時提出修訂,要求堆填區法令正式生效前須經過立法會審批,但未知主席會否批准。押後議案通過後,港府仍須尋求城規會批准更改該區土地用途,以及就擴建工程向財委會申請撥款,但屆時政黨及居民的議價能力將大減。

議員精彩發言……

甘乃威:「一個處理垃圾咁簡單嘅問題都要開咁多次會,你(邱騰華)有冇檢討是否稱職?一時又話處理唔到,一時又話處理到,出晒亂子,完全睇唔到適合做問責局長!」

葉偉明:「點解拎呢個(延遲生效動議)畀我投(票)?我哋廢唔到,你廢唔到,係咪都生效。」

劉慧卿:「當局話釋出善意,但堅持摑我哋四巴(掌)……話我哋無權,我哋真係無辦法接受!我哋絕對有權提出廢除。」

陳偉業:「發展至今,當局做法極惡劣同難以接受,充分表現行政霸道專權,對立法會一啲尊重都冇,如將立法會堆入堆填區,立法會成垃圾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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