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9/2010

Sun追擊:翻叮33年前舊例 違者可罰$2000

【本報訊】本港兩個主題樂園海洋公園及香港迪士尼樂園,原來都有明文禁止遊客攜帶食物。海洋公園多年來一直無嚴格執行規定,不過最近突然將三十三年前舊例搬出來執行,反而迪士尼樂園就開始放寬,樽裝水及麵包都可放行,互相比較下,市民或遊客很容易判定是否接受。

海洋公園七七年開幕時已設有附例,訂立多項規則,其中一條是遊客如未獲授權,不得攜帶任何食物或飲品入場,嬰兒食品除外,如有違反即屬犯罪,一經定罪可遭罰款二千元。

政府○三年曾經修例,將條例加入中文版,並新增禁止小童在園內穿暴走鞋免生危險。

迪士尼允帶清水麵包

另外,海洋公園近年力谷餐飲服務,○五年停止將餐飲服務外判,翻新及開設多間新餐廳以配合重建計劃。現時公園有六間餐廳及三十個小食亭,未來會大舉發展園內餐飲業務。

香港迪士尼也有一系列規則,旅客不能攜帶食物、酒精飲品、罐裝和樽裝飲品等,樂園開幕初期嚴格搜查旅客隨身物品,禁止所有食物飲品入場,惹來不少批評。不過樂園解釋搜袋的原因是為反恐,強調並非想沒收遊客的食物,更重要是曾經搜出武器等危險品。不過,近年樂園已有微調措施,容許遊客有限度攜帶樽裝清水及麵包。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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