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5/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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有效管治近40年 隨時「逆權侵佔」

【本報訊】日本釋放中國船長,表面緩和了中日關係,但中國在爭取釣魚島主權上並無取勝,釣島問題仍尾大不掉。有學者認為,中日圍繞釣魚島主權的衝突仍將持續,但中國多年來對釣島「只認不領」,令日本由實效控制達到時效取得之目的,甚至揚言交國際法庭仲裁,若然如此,中國將會輸蝕,日本隨時憑近四十年來在釣魚島實施有效管治獲得較大贏面,變相「逆權侵佔」釣島。

有學者認為,在國際公法下有一個「默認條款」,是指甲乙兩國在主權邊界有爭議時,如甲方採取實現主權表達的行為,而乙方得悉甲方有所行動卻不反抗,代表默許甲方行為。在仲裁時,國際法庭可判乙方默認甲方擁有主權。在釣魚島問題上,中、日、美學者專家都曾討論過交由海牙國際法庭仲裁的可能性。

交國際法庭仲裁日佔優

熟悉國際關係的香港教育學院文理學院副教授沈旭暉指,若事件交由國際法庭仲裁,日本肯定佔優,「日本在釣魚島實施有效管治達四十年,根據國際法,無論歷史上發生咩事,只要某國家對某地實施有效管治五十年,成功打贏官司勝算相對提高,日本只差十年就夠期,十年後,日本付諸實行,勝算更高。」

沈稱,中國或不想透過國際法庭解決紛爭,可能因中國數十年來都無對釣魚島實施有效管治。但他指出,國際法有其他考慮因素,包括有爭議地區有否人民、當地人民主觀意願及大陸架的延伸等。不過,他認為只有爭議雙方透過雙邊談判,才可一勞永逸解決問題。

浸大歐洲文獻中心主任楊達稱,國際法庭判決的依據,除實施有效管治外亦包括歷史紀錄:「中國能舉出極多歷史證據,證明釣魚島在歷史上是屬於中國。然而,日本近年常在釣魚島興建實物,如建燈塔等標示主權,都可造成逆權侵佔。」此外,日本又加強海上防衞,驅逐接近釣島的保釣團體,反觀中國既無在島上增設標示主權的建築,也無派巡邏船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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