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9/2010
要聞港聞
兩岸國際
財經
娛樂
副刊
SUN樂園
體育
馬經
波經
社論專欄
愛心基金
昔日太陽
播放本新聞相關短片
被告駱偉文昨獲判無罪。 (資料圖片)
上一則
下一則
男售貨非禮男生脫罪
【本報訊】四十七歲男售貨員駱偉文在今年五月十七日,到屯門市廣場一間健身中心的桑拿房焗桑拿時,涉嫌四度用手輕掃十八歲男生的大腿及在房內自瀆,被控一項非禮罪。屯門法院經審訊後,基於事主的證供有疑點,裁定被告無罪釋放。
案件編號:TMCC 2286/10
要聞港聞
兩岸國際
財經
娛樂
副刊
SUN樂園
體育
馬經
波經
社論專欄
愛心基金
新聞總覽
返回頁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