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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港府唔識寶丹麥購Mycar

【本報訊】獲美國企業垂青收購的本土電動車品牌Mycar,其兩座位電動車一直被指沒有空調設備,難配合本港天氣。Mycar生產商昨表示,已成功推出以鋰電池推動、設空調系統的第二代Mycar,好處是可行走更遠路程,車身「減磅」,價錢因而較第一代貴六萬多港元。明年更將推出時速提升至逾七十五公里的第三代,四門設計已決定不會投產,改以另一品牌形式推出。

第三代時速75公里

Mycar生產商EuAuto Technology Ltd行政總裁鍾倩玲表示,暫未收到港府的定單,運輸署正就Mycar第二代進行批准「落地」程序。鍾稱,第二代用鋰電池取代鉛酸電池,單次行車路程由最多一百公里增至一百六十公里;車淨重量較第一代輕五十公斤,約六百八十公斤;充電時間相若。歐洲方面,正接受訂購,價錢約一萬六千歐元(約十六萬多港元),較第一代貴六千歐元。

因應本港道路設計,車輛行駛時需要一定車速才夠力,鍾透露正研究將Mycar現時最高時速六十四公里,增至逾七十五公里,成為第三代,估計最快明年方能大量投產。另外,與收購者美國新能源汽車企業GreenTech Automotive(GTA)討論後,四座位連四門的新設計,決定由GTA自行設計生產。

丹麥政府已購入六輛第一代Mycar,在Bornholm島嶼使用,該國科技創新部部長Charlotte Sahl-Madsen昨到理大試坐Mycar第二代後稱感覺良好,正考慮再引入,暫未知引入數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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