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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詐彈劫情侶內地漢如願囚80月

【本報訊】內地漢稱因經濟問題來港向友人求助不果,又遭偷去背包,連續數日「無飯開」,走投無路下用「手槍形打火機」及在街頭就地取材自製「詐彈」,衝上一輛停在路邊的平治房車,藉打劫一對情侶「博坐監」,好讓警方「救濟」及將他遣返內地。內地漢昨在高院承認一項意圖搶劫罪,判監八十個月。

持「手槍打火機」旺角作案

三十一歲被告伍仕芬,報稱旅遊巴司機。案情指今年一月二十一日凌晨零時許,女事主蕭泳欣(二十四歲)登上男友陳曉維(三十一歲)停泊在旺角朗豪坊外的平治房車後,被告突衝入房車後座聲稱打劫,男事主未有理會,更用手機報警及轉身望向被告,看見他手持一個疑似汽車遙控防盜器的物體,腰間纏着一個類似炸彈的黃色物體。

被告見狀恐嚇道:「你夠膽報警,我就炸咗你架車!」同時用左手按着女事主左肩,又展示類似手槍的物體。女事主嘗試離開車廂,被告扯她上衣阻止。

警方接報到場拘捕被告,檢驗後證實案中「手槍」為打火機,而兩個「詐彈」則分別由電話充電器的電線、卡紙管及米粒等等組成,均非爆炸品。

警誡下被告指他來港向朋友借錢,但未能聯絡到友人,於是到公園睡覺,醒來後發現背包不翼而飛,只剩少量金錢,無奈下用槍形打火機及在街上收集材料自製「詐彈」,藉嚇路人賺取百多元交通費。

案件編號:HCCC 184/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