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4/09/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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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民索償$50八達通留難

八達通被揭發出售客戶個人資料圖利事件,首次有巿民採取法律行動,早前已入稟小額錢債審裁處向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索償五十元,案件昨日提訊。八達通的代表指公司並無收集申索人的個人資料,要求剔除申索,並以案件複雜及對社會有深遠影響為由,要求將案轉介較高法院審理。申索人有見及此,考慮在申索書加上八達通子公司。審裁官將案押後十一月四日再訊,期間以待雙方交換文件。

申索人黃永傑,是民協的社區工作主任;被告人八達通控股有限公司。被告昨派律師代表出庭,指稱被告公司否認有收集申索人的個人資料,故無法對指控作出答辯,要求法庭剔除申索,又指公司收集客戶資料是慣常做法,涉案之利潤計算亦會索取專家證供,有鑑於案件複雜,要求將案轉往較高級法院審理。

「無諗過八達通小事化大」

申索人則回應指出,考慮於申索書加上被告的子公司「八達通獎賞有限公司」作第二被告,以及要索取法律意見,反對案件轉介較高法院。申索人在庭外坦言「無諗過八達通會將咁小嘅事,量化到咁大!」感到被刻意留難且非常失望,更認為被告欲將案轉介較高法院,是藉此擊退未能負擔律師費的小市民消費權益。本案原有另一名女申索人李詠兒,惟協助兩人入稟的民協中常委李健勤表示,為免大公司財雄勢大聘請律師,故決定集中火力只派黃永傑提出申索。

案件編號:SCTC 3661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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