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8/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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即興扑劫途人三青年還押

三名「莫財」青年相約到公眾泳池游水,期間即興合謀「撲水」大計,商量好一同在街上行劫,並在游完水後付諸實行,隨手拾起一支竹棍,從後扑頭搶劫一名深夜探男友的妙齡女子,三人得手後立即逃走,但其中一人遭一名見義勇為男途人擒獲而被捕,他再供出另外兩名同黨。三人昨於高院承認一項搶劫罪,收押候判。

首被告吳啟揚(十六歲)並無前科,報稱建造業訓練學院的學生;次被告關日峰(二十一歲),無業,兼有多個案底包括三項盜竊、一項販毒、一項襲擊意圖搶劫及一項搶劫等,並曾有毒癮。第三被告黎永達(十七歲),無業,有刑事毀壞案底,並曾違反感化令。法庭先替兩名較年幼的被告索閱教導所等報告,三人收押至九月二十日一併判刑。

案情指,二十一歲楊姓女事主於事發的去年十月十八日晚上十一時半,前往上水探男朋友時,途經奕翠園及安國花園新邨中間,她看到三名男子坐在路邊,但無作理會繼續傾電話。稍後,她聽到身後傳來急促腳步聲,未及轉身已被硬物扑中頭部,當時她尚清醒但感到頭有點痛。

路人見義勇為追截

事主並看到一名戴口罩的男子手持一支兩呎半長的東西,夥其餘兩男正向她衝過來搶手袋,她大叫求救,三男得手後即時四散,事件驚動一名男途人,他追截下成功擒獲年紀最小的首被告,並將對方交給到場警員。首被告向警方供出另外兩名同黨,警方其後在天平路找到女事主的手袋及起回所有失物,並在半小時後於天平邨拘捕其餘兩名被告。

路邊隨手執棍犯案

三人向警方表示,當晚他們一同到上水泳池游水,由於大家都是「莫財一族」,於是商量好在游完水後去打劫「撲水」。

游水後次被告先回住所拿取兩個口罩給自己和首被告佩戴;第三被告則戴帽掩臉。他們先到公園,但是等了半小時仍然未找到目標,於是轉到附近梧桐河一帶,隨手在路邊拾起一支棍,並向途經上址的女事主扑頭搶劫。

案件編號:HCCC 107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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