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2/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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政情:小氣候:食環認衰行政操作政治

奇聞呀!簡直匪夷所思!檢控無牌小販絕不手軟的食環署,竟然大發慈悲,主動撤銷上周二被販管隊以非法擺賣罪名拘捕的七十四歲阿婆,理由是拘控過程未能符合署方有關處理無牌販賣活動的執法政策及指引。

撤控的決定為何是奇聞呢?皆因食環署檢控無牌小販,一向是「有殺錯、無放過」。過往多個例子都證明販管隊執法有瑕疵,食環署依然死撐到底告上法庭,寧願經法官之手判有關小販無罪,從未聽聞在拘捕之後主動撤控。

先不討論食環署罕有主動認衰的「不能說的秘密」。食環署此例一開,已日趨內地「城管」化的販管隊,今後還可以拉無牌小販嗎?食環署所謂的「執法政策及指引」,據說即是對老弱傷殘小販採取「先警告、後檢控」程序,如果這個指引早已存在,前線販管人員都清晰認知,理應不會發生這次阿婆跪地求饒都要拉的事件。

食環署聲言已再次發出指引,要求所有販管人員在執法時必須遵照執法政策及指引,就是由今天起不要再犯錯,豈非意味過去已有多宗不依指引的冤假錯案?幸好這次爆出案中案,仗義阿伯挺身而出阻止販管隊強拉阿婆,才揭發存在已久的錯誤執法亂象。食環署署長卓永興有需要親身上門道謝自簽擔保守行為九個月的仗義阿伯,否則,販管隊不依署方指引繼續拉傷殘無牌小販,還不知錯到幾時。

其實,食環署所謂拘控過程不符指引之說,只是自鋪下台階而已。明明白白這是一樁有組織、有預謀的「妨礙司法公正」事件,說不定背後發功另有其人,食環署署長只是「遵照指引」而為,避免煽起普羅市民的深層次矛盾,就算阿婆非法擺賣「證據確鑿」,告上法庭必定罪成,也要撤控了事。

政圈中人說,近期社會有兩樁挑動市民對特權、財富反感的事件,其一是「包姪女」、其二是「搭巴士、真陰功」,主流民意訴求法律不向權貴傾斜,富人對低下階層有基本的尊重,價值觀在於公平、公義的社會,這把怒火在市民心中延燒。販管隊拉跪地阿婆、檢控看不過眼的仗義阿伯,其象徵意義在於政府欺善怕惡,公權力拿無助的弱勢社群開刀,事件的感染力,只會讓簡單思維、非黑即白的低下階層、憤世嫉俗的八十後感同身受,挑起一股槍口對準特區政府管治的民怨怒火。

明乎此理,一貫死不認錯、公然護短的食環署才會「死錯人」,主動撤銷對阿婆的檢控,放過阻礙及襲擊公職人員執法的仗義阿伯。這是一樁「行政操作政治」事件,利用所謂「不符指引」拆解一顆挑動民怨的政治炸彈。

風信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