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6/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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太公物業被賣不知情

【本報訊】出席申訴大會的數十名新圍村村民,大部分已在村內居住超過半世紀,或是承繼「太公留低嘅祖屋」的原居民第四代,但村內土地業權不清,居民往往收到發展商通知時才得悉居所已被出售,陷入隨時被迫遷的惶恐之中。

村民謝民富表示,全家居於太公留下的兩層物業逾半世紀,最近卻有發展商聲稱已購下業權,只以數萬元的搬遷津貼便要求身為屋主的七十多歲母親搬走,並出現「日日鋸樹」、「得閒拍門」等懷疑滋擾行為。屬原居民第四代的黃先生更表示,昨日參加申訴大會所看到的文件,始發現其住所可能已被發展商收購,會立即跟進。

簡女士五年前由上水搬到新圍村,以九十多萬元購入佔地約四千五百平方呎、一九三七年建成的「台園」,認為古式大宅別具風味,今年初已被古物諮詢委員會評為三級歷史建築。她表示當初向田土廳查明業權才購入物業,故不擔心突然被知會物業已被收購,會繼續翻新工程,包括加裝保安系統及綠化庭院等,強調不會輕易改建或重建歷史建築。