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委任「經一事長一智」的郵政署前署長蔣任宏做私隱專員,市民一致噓爆。果不其然,蔣君履新首天便被翻舊帳,而令人失望的是,「針孔專員」竟然推說自己並沒有批准在郵局內裝針孔攝錄機,又謂事後已經採取措施補救云云。
橫看豎看,蔣專員似卸責多過似吸取教訓,亦證明市民並非杞人憂天,其身不正,雖令不從嘛!
不過罵歸罵,這只是小老百姓的邏輯而已,高官聽到蔣專員這番表白,應該額手稱慶,有深慶得人之感才對!
根據蔣專員的標準,凡事前沒有經過批准的,當領導的一律沒有監管不力之責;如果事後還推出補救措施,更應表揚。這樣可好,儘管八達通出售用戶個人資料的醜聞鬧得沸沸揚揚,但作為港鐵董事局成員的財經事務及庫務局局長陳家強與運輸及房屋局局長鄭汝樺已表明,港鐵並無參與個別商業決定及營運,八達通亦沒有向港鐵匯報出售客戶資料。換言之,港府不僅「沒批准」,甚至是「不知情」,何罪之有?
這還不止。當局已責成港鐵董事局在八達通董事會內的代表,跟進及執行個人資料私隱專員的中期報告建議。根據「蔣氏定理」,港府在八達通事件中不僅無過,反而有功。
有人擔心蔣任宏身負「原罪」,今後很難做好呢份工。依我說呀,私隱專員公署一類的公營機構,壓根兒就是政治花瓶,僅供政府酬庸之用,只要不像鄧爾邦之流醜聞纏身、盡給政府添煩添亂就行了,至於能否真正保障市民私隱,誰管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