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重點
自十四歲起便嫖妓成癮的藥廠工人,因沉迷嫖賭而破產欠債,遂串謀同事好友從藥廠貨倉偷取哥羅芳,用來打劫元朗一名鳳姐。惟其友臨陣退縮,工人單獨行事,但逃走時留下身份證等物品,折返現場欲退還贓款了事,結果遭女事主與數名「姊妹」合力制服報警。該名工人及其同事昨認罪,分別被判監八年及五年。
二十二歲首被告張德華,承認盜竊、搶劫及意圖犯可公訴罪行而施用哥羅芳三罪,判囚八年。二十四歲次被告羅証鴻,承認盜竊及串謀搶劫兩罪,判囚五年。兩人曾同在職訓局的學校讀書,事發時在同一藥廠工作,張是生產部工人,羅是貨倉助理。辯方指張有嫖妓癮,每一至兩周便嫖妓,○八年因欠債破產。另外,羅曾借數萬元給張,羅今次犯案只是想幫朋友。
欲退還贓款了事
案情指,張於案發前聲稱在內地玩樂後散盡錢財,遂找羅幫手,兩人經商量後,決定打劫「一樓一鳳」。他們於去年七月十四日,在任職的藥廠貨倉內偷了一些哥羅芳,並一同在元朗物色落手地點。他們當晚吃飯時,羅決定退出及勸張收手,但未能勸服張,羅則獨自返家。
張當晚假扮嫖客光顧元朗一名鳳姐,兩人進行性交易期間,張向對方施用哥羅芳及使用暴力,劫去對方二千元,但逃走時留下身份證和一些個人物品,遂返回現場,欲退還贓款了事,結果被人制服及送警究治。張及後供出羅有份提供意見,警方隨後拘捕羅。 案件編號:HCCC 46/10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