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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雪地鴻爪:護身符

常言道,狗咬人不是新聞,人咬狗才是新聞。同理,警察打人不是新聞,警察被打才是新聞。在本港,有人犯下不小心駕駛、拒絕提供呼氣樣本作酒精測試及襲警三宗罪,而且不是一般的襲警,是從車禍現場打到警署,夠牛吧。

更牛的是,肇事者往往只判感化及輕輕罰款了事。老實說,警察形象一向不佳,剝光豬、砌生豬肉等欺壓良善事件不絕於耳,受害者恨得牙癢癢的,但敢怒不敢言,現在警察遇到剋星,某種程度上是替小市民報了仇、解了氣。

只不過,襲警始終屬於危險動作,欲模仿者須具備一項條件:出身良好。須知香港受了百多年殖民統治,血統論很是講究,「出身良好」就是藍血一族,如果是法官的一親半戚,那就更好。法律是法官的法律,隨便怎麼解釋都行,同樣是襲警,對付小市民是一套標準,適用名門貴族的則是另一套標準,不僅有雙重標準,甚至有三重標準。

「出身良好」者通常有辦法就讀名牌大學,獲得學業優良的證書。按官家邏輯,出身良好又受高等教育的都是好人,不是壞人,如果犯事,那肯定是「病人」,「病人」是毋須負法律責任的。當然,是不是「病人」,也由法官說了算,醫生說了不算。

各位請牢記,將來遇上麻煩,不妨說自己「出身良好」,保不準嚇得警察尿褲子,彈得遠遠的。

香桐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