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5/08/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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涉跨國賣淫案被通緝 婦覆核申良民證駁回
【本報訊】已婚婦人涉企圖販運女子到加拿大賣淫被香港警方通緝,她為移民加國向警方申請「良民證」,但一直不得要領,遂透過律師越洋申請司法覆核。案件昨於高院處理,法官裁決指出,若警方現時發「良民證」給她,只會誤導加國政府,法庭認為無理由要警方誤導外國政府,故駁回她的申請兼要她付訟費。申請人劉少貞(約三十歲),現身在加國,其夫是加拿大公民。
案件編號:HCAL 98/0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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