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4/07/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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挑戰生果金離港限制陸續來

【本報訊】政府為公共福利援助設下的離港限制,有機會再一次面臨法律挑戰。香港社區組織協會昨陪同十多名長者,針對港府就申領生果金及獲批後實施的離港限制,到立法會申訴部表達不滿。與年屆六十五歲的丈夫現居於深圳的紀太指,丈夫即使獲批生果金後「都要數住日子返嚟住夠九十日,返到嚟仲要周圍搵親戚朋友投宿」,批評「政府畀生果金係想老人家開心,冇理由要限制呢樣嗰樣」。社協將會尋找適合的個案,打算就獲批生果金後的離港限制提司法覆核。

回流長者淪二等公民

十多名長者在社協代表陪同下,手持「回流長者淪為二等公民」的標語,昨到立法會申訴部申訴。其中一名向議員作出申訴的紀太指,丈夫因工作需要返回內地,不料無辜被僱主拖累而在內地入獄一年,以致他未能符合申領生果金的離港限制而被拒申請。

紀太直言,「為咗救佢連間屋都賣埋,花光八十多萬元積蓄,唔好話一千蚊,嗰時一百蚊對我哋都好重要」。

因「租唔起」香港的單位,紀太指夫婦倆只好租住深圳的單位,為符合居港期限,去年三月起「周圍搵朋友借宿」,到今年三月才獲批生果金,但之後仍需「數住日子返嚟住夠九十日」,免得又失去資格。她批評,「政府畀生果金係想老人家開心啫,你理得人哋住邊度,畀得一千數目唔係多,做咩要限住晒啫」。

社協社區幹事吳衞東直斥,政府在長者申領生果金前及獲批後均設離港限制,「話敬老只係得把口講」,亦是歧視回流長者令他們變成二等公民。他指,社協現正約見勞工及福利局局長張建宗表達意見,並尋求適合個案就問題提司法覆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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