02/07/2010

Sun特搜:僭建物阻換污渠 屋署懶拆慘害居民

【SUN特搜小組報道】樓宇排水渠淤塞若不盡快改善,致命細菌可透過排水渠傳播,引爆另一場「沙士風暴」。屋宇署聲稱知道問題嚴重,強調會採取「絕不容忍」的態度,但在執法上竟是放軟手腳,任由小市民自生自滅。土瓜灣一幢舊樓的污水渠由於日久失修,導致淤塞、爆裂問題,大廈法團雖有意更換渠管,但由於其中一名住戶不合作,令工程無法展開,最離譜的是屋宇署視察後雖證實渠管爆裂,竟以找不到業主為藉口,拖延執法至今近三年,罔顧居民安危。

稱絕不容忍 原來得把口

污水渠失修,隨時爆發疫症,香港在二○○三年飽受沙士蹂躪,當局事後調查發現,足以致命的細菌,極有可能透過污水渠傳播,故此污水渠問題引起全港市民關注,向屋宇署舉報個案不斷飆升,○五年全年有二千六百多宗,去年升至六千多宗,增幅一點三倍。

私人樓宇的排水渠,例如廢水管或便溺污水管等出現問題時,可導致未經處理的污水流出露天地方,除細菌外,還可能釋出臭氣、污染物以及孳生蚊蟲等,危害市民健康。由於問題嚴重,屋宇署曾聲稱若發現排水渠欠妥,會採取「絕不容忍」的態度,要求業主修葺,不過,在現實生活中,卻是另一回事。

位於土瓜灣炮仗街的永健樓,是一幢樓齡二十九年的六層高唐樓,共有十五個住宅單位。大樓一梯三伙,分A、B、C座,每座各設一條污水渠。其中B座和C座的污水渠於兩年前更換,唯獨A座的污水渠仍未更換。該條渠管以生鐵製造,已用了二十九年,顯得銹迹斑斑,部分用來繫穩渠管的構件嚴重生銹,甚至因「解體」而跌落低座單位的簷篷上,整條渠管隨時有倒塌危險。

塞渠阻冲廁 25分鐘排水

去年中,A座住戶發現污水渠嚴重淤塞,廁所污水要用二十五分鐘才可完全排走,令住客不勝其煩。屋漏更兼連夜雨,該條污水渠已爆裂,淤塞的污水沿渠管罅隙滲入全幢樓宇的A座單位,嚴重影響住戶的環境衞生。其中一名A座住客何太無奈說:「每晚沖完涼之後,浴室都好似水浸,污水好耐先排走。」不少住戶索性更換整個馬桶,並以通渠劑疏通渠管,但無多大起色。

剛於今年四月購入A座一個四百呎單位的吳太,更是有冤無路訴。吳太購入單位,打算全屋裝修時,才驚覺廚房和廁所天花板的污水渠嚴重滲漏!裝修師傅也坦言,如果只是小修小補,無異「倒錢落海」,惟有更換污水渠,才可徹底解決問題,以致該單位至今仍然丟空。她說:「政府成日叫市民更新樓宇,依家我哋想換條渠都唔得!如果屋宇署再唔做嘢,我哋就會去申訴專員公署投訴。」

屋宇署敷衍 頻換跟進人

大廈無法更換污水渠,全因一樓的業主「隱形」,但污水渠正好被其單位的僭建物包圍;若要維修,必先將僭建物清拆。有住戶自○七年已向屋宇署投訴,但該署一直拖拖拉拉,而且負責跟進的職員不斷換人,至今已更換了五名職員,又聲稱該僭建單位的業主是以有限公司名義登記,屋宇署無法找到公司負責人,故未能採取執法行動。面對屋宇署這種敷衍塞責的態度,永健樓業主立案法團主席趙鴻玉不禁說:「屋宇署簡直當我哋係傻嘅!」

眼見屋宇署「懶懶閒」,法團無計可施,遂向九龍城區議員李蓮求助。李蓮說:「業主可以將物業出租及收取租金,但政府部門竟然找不到業主,到底法理何在?」李蓮狠批屋宇署遇到「難搞」個案時,拒絕跟進,任由小市民自生自滅。傳染病專科醫生勞永樂表示,事件涉及公眾衞生,有關的政府部門應加緊工作,盡早消除這個安全隱患。

本報向屋宇署查詢上述個案,發言人表示現正處理有關投訴,惟直至截稿前,仍未接獲回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