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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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低工資草案或拗足兩日

【本報訊】在社會上爭議十多年的《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將於下月十四日在立法會恢復二讀和三讀,至今最少有八名議員對草案內容提出逾三十項修訂,包括極具爭議的家庭傭工應否受到保障及最低工資委員會的具體組成,隨時要拗足兩日才進行三讀表決,預計全部議員修訂都會在分組點票下被否決。即使草案順利完璧通過,亦不代表有關最低工資的爭論會就此結束,臨時最低工資委員會將於年底前制訂首個法定最低工資水平,屆時引發的爭拗,肯定較草案內容更為激烈。

逾三十項修訂料無法通過

立法會《最低工資條例草案》委員會花了近一年時間,共舉行三十次會議,昨終完成草案審議工作,下月十四日立法會暑假休會前最後一次大會恢復二讀。至今有八名議員提出逾三十項修訂,料全部都無法通過分組點票。

職工盟的議員李卓人提出修訂建議將留宿家傭納入最低工資保障範圍,但將他們的工作時數改為以日薪計算,以減輕家傭僱主的反彈。他解釋,現時只有政府有權調整外籍家傭的最低工資,若其修訂獲得通過,將來最低工資委員會亦可提出建議。

草案訂明殘疾僱員可透過生產能力評估機制,採用低於健全人士的最低工資水平,匯賢智庫議員葉劉淑儀提出修訂,建議殘疾僱員可直接引用現行由社署認可機構為殘疾人士進行的職業復康服務評估報告,作為釐定其工資水平的準則。但勞工處指職康評估與生產能力評估不同,拒絕採納其修訂建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