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9/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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醋漢綠帽疑雲鏹水兜頭淋妻

夫婦間的不忠猜忌,引發恐怖毀容慘劇。沙田一名六旬保安員,疑年輕十九載的妻子紅杏出牆,昨在家中查閱上網紀錄時,意外揭發妻子「罪證」,質問下爆發衝突,有人竟當着九歲稚女面前,涉用通渠水向妻子「兜頭淋」,女事主半邊面被灼爛毀容,血肉模糊,兩父女亦被濺傷手腳,他才驚覺鑄成大錯,報警自首將一家三口送院。其中妻子五成皮膚二級燒傷危殆,警方將涉案男戶主拘捕。

現場為排頭村一間單層石屋,男戶主姓黃(六十歲),擁有大學學歷,曾任職採購經理,現為保安員,結過兩次婚,現任新來港妻子姓宋(四十一歲),兩人育有一對子女,就讀中四的長子來港數個月,九歲幼女乳名「洋洋」。

濺傷女兒面部手腳

據消息稱,夫婦近年婚姻破裂,常互相指摘對方有外遇,弄致家嘈屋閉,需社工跟進。昨晨八時許,黃在家中上網時,疑見妻子的上網紀錄「有景轟」,遂大興問罪之師,妻子反唇相稽,指摘對方拈花惹草,兩人愈吵愈烈,有人怒不可遏,衝入廁所取出一樽通渠水。

當時兒子已上學,九歲女兒放假在家,宋婦見狀大驚,連忙帶同女兒逃離住所,惟雙雙走到廚房門口,即被人用通渠水照頭淋,宋婦半邊面及身體多處嚴重灼傷潰爛,狂滲血水,傷勢恐怖;九歲稚女亦被殃及,面部及手腳被濺傷。妻女受傷痛哭,有人見大錯鑄成,立即放下膠樽及報警。

五成皮膚灼傷危殆

大批警員趕至,宋婦送院搶救,證實五成皮膚灼傷,屬二級燒傷,情況危殆;黃女傷勢輕微,需留院觀察。黃涉意圖造成他人身體嚴重傷害而淋潑腐蝕性液體被捕,他因手腳亦灼傷,被蒙頭送院敷治。其後,黃子於校工陪同下返家了解,一臉憂傷。

警方封鎖現場蒐證,發現廚房一帶及廳中電視機均滿布通渠水灼痕,且找到一名菲傭目擊者。警員檢走宋婦被灼爛的上衣、涉案通渠水樽及多袋證物化驗,案件由沙田警區重案組跟進。據悉,有人在網上揭發妻子與人有曖昧關係,因而醋意大發,釀成慘劇。

社署發言人表示,涉事兩夫婦因家庭問題需社工跟進,事後醫務社工及個案社工已提供支援。

皮膚科醫生史泰祖指,燒傷皮膚分三級,一級最輕微,傷口紅腫;二級觸及真皮,表皮會脫落及出現水泡;三級燒傷真皮,會留下疤痕。二級燒傷者即使康復,膚色亦會深淺不一,若六成皮膚嚴重灼傷,身體較差及年長者會有生命危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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