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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倉務員拾手機勒索判監

【本報訊】科大一年級男生把與女友合影的裸照儲存在手機內,不料遺留在商場廁所給人拾去,男生發短訊要求拾獲者交還,反遭對方勒索二萬五千元否則會將裸照上載,男生遂報警。

涉案被告盧俊義(三十歲)昨於觀塘法院承認勒索罪,獲控方撤銷另外的盜竊及處理贓物兩罪,被判囚十六個月。被告報稱倉務員,被控去年十月二日勒索男事主X二萬五千元。

案件編號:KTCC 6302/09