23/06/20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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公民黨兩義工鬧錢銀官司

【本報訊】以公民黨黨員身份參加○七年區議會選舉的男教師黃健偉,落敗一年後再加入失業大軍,失落之下,將自己三百萬元積蓄交給曾為他助選的黃維楮代投資。豈料兩人疑因財失義,黃健偉不滿其中百多萬元積蓄,遭對方用作買對方的保險,昨日入稟高院指對方違反受託人身份,要求對方歸還一百二十五萬元。入稟狀指,原告黃健偉和被告黃維楮在○七年的區議會選舉中,替公民黨做義工時認識並結成好友。

案件編號:HCA 912/10